根据我校《关于做好2015年度学生医疗保障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现就做好我院2015年度学生医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保对象:11级、12级、13级、14级全日制学生,自愿参保。
二、医疗保障待遇:《越城市直开发区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说明(2015年度)》。
三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:
1.非毕业班的学生,首次参保的学生规定必须参保一年半,每人缴纳150元,享受期限(2014年9月1日—2015年12月31日);续保的学生参保一年,每人缴纳100院,享受期限(2015年1月1日-12月31日)。
2.毕业班的学生,首次参保的学生规定必须参保一年,续保的学生可以参保半年或者一年。半年期限(2015年1月1日-2015年6月30日),一年期限(2014年9月1日-2015年6月30日)。
3.各班级负责人将《越城市直开发区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说明(2015年度)》与《绍兴文理学院2015年度学生个人参保意向承诺书》发到每一位同学手中。无论是否参保,每一位同学都必须在《绍兴文理学院2015年度学生个人参保意向承诺书》上签字,见证人统一由班主任签字。
4.各班级负责人负责完成《2015年度学生参加绍兴市医保意愿信息汇总表》.
5.各班级负责人负责完成《2015年度参保学生信息数据一览表》,此表为Excel表,在网站“乐动体育赛事活动---学院快讯—通知公告--关于做好2015年度学生医疗保障申报工作的通知”处下载。
四、时间安排:
乐动体育赛事活动分团委
2014-9-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