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更好地方便教师科研创作,充分发挥教师的专业优势和教学潜能,培养较高层次的书法人才,彰显学院教学特色,本着课内与课外相结合、学术并重的原则,书法艺术学院拟设置教师书法工作室,具体方案如下:
1. 学院开设楷书、隶书、篆书篆刻、行草、书法理论五个工作室。根据学院所设工作室,由学院教师自由申请,经学院审核调整后予以确定。
2. 工作室学生负责记好工作室日志。每位学生一年内需参加市级展览或校级专业比赛获奖一次以上,申报并完成校级以上学生课题或论文在院级以上刊物上发表,否则将取消在工作室学习的资格。
3. 工作室的学生素质水平是教师的教学业绩的体现,教师指导的工作室学生论文发表、作品参展获奖等按学院相应规定奖励。
4. 现书法专业学生可以提出入工作室申请,提出申请的学生需在开设的工作室专业中确定自己的学习方向;如:王某:行草,等。每名同学可以报两个方向。
5. 工作室学生名单由辅导员汇总审核后和书法系主任共同确认,最后和各指导老师进行师生双向认定。